我国目前亲子鉴定一般是什么样的情况?亲子鉴定在八十年代刚引进中国的时候,技术还不完善,检测还不精准。九十年代随着自动测序仪的发明和不断更新,使检测的人为因素误差逐渐减少、标准化程度越来越高、通量越来越高。一直是刑事案件中重要的利器,为寻找罪犯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
国内的亲子鉴定案例数量相当多,一年估计约2万案例左右。亲子鉴定是利用遗传学的方法,来分析父母跟子女之间的遗传基因是否存在遗传关系,若鉴定出存在遗传关系即可确定血缘关系,所以它在医学生物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鉴定方法。另外在骨髓移植后,为了解移植是不是成功时,要分析血液DNA型别是不是与捐赠人相符,也是鉴定科学DNA项目的一种运用。
国内亲子鉴定的案例并不少,主要为民事案件,所以若被鉴定者想要否定其户口内子女,或者是承认其未婚生子女,又或是其港澳台所生的子女,被鉴定者要认领,通常会对DNA进行比对;要排除,多数也都可以依其所愿。除了有些真正不了解亲生父亲是谁,需要靠DNA检验的办法找寻或确认生父,这种亲子鉴定案例的比率不高,大概只有百分之三到五左右。
那么有没有被鉴定者事实上为非亲生的子女,但反而要求亲子鉴定呢?
我们从事鉴定工作二十几年了,也曾碰过两三个很特别的亲子鉴定案件,实情纠结点在于认知上的差异,而非亲子鉴定。与所问相反者也有少许个案,依DNA结果被认定为生父的当事人非常固执且坚持,执意认为是鉴定机构鉴定错误,并觉得“这个孩子跟我外貌长得一点也不像,怎么会跟我DNA相符呢?”其实按照常识来讲,会意外地将他人的子女以DNA比对成当事人之子女,这种机率是不存在的。所以当事人在经过鉴定机构多次的说明之后,才终于接受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