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古代的亲子鉴定
2017-11-25 17:55 机构:DNA亲子鉴定中心
早在三国时代,我国就已有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认领长兄尸骨的事例(吴国人谢承所撰《会稽先贤传》记载),即以活人血滴在死人骨上以确定亲权关系。他们认为:若血液能渗透入骨,则断定生者与死者有血缘关系,否则就没有。《南史.豫章王综传》也记载有以子之血滴于父骨之上验亲的事例。至宋代,著名法医学家宋慈将滴骨验亲法收入《洗冤集录》中。
 
滴血验亲
 
虽然黄六鸿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编著的《福惠全书》中以实例指出“滴血之事,未可尽信”,但古人的滴骨验亲法却给后人提供了关于亲权鉴定[注]方面的有益资料。
 
明代以后,有人应用“合血法”鉴定亲权关系,即双方都是活体的血混在一起,观察凝与不凝以确定亲权关系。明末的《检验尸伤指南》、清初的《福惠全书》和《校正本洗冤录》都有相同的记载:“亲子兄弟或自动分离,欲相认识,难辨其伪,令各刺出血,一器之内,真则共凝为一,否则不凝也。但生血见盐醋则不凝也,故有以盐醋先擦器皿,作奸蒙混。”尽管上述方法不尽科学,但在用血型鉴定亲权的历史上,还是有较重要贡献的。

自1900年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的Landsteiner发现ABO血型,使华谷亲子鉴定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之上。随着人类血液遗传多态性知识的不断发现和发展,新技术与新方法的不断建立和更新,测定血液遗传标记(genetic marker,或GM) 项目的不断增多,更使华谷亲子鉴定在近一个世纪里,取得了巨大进展。
 
1955年,Smithies等人首先报告了人血清在淀粉凝胶电泳中分出移动不同 区带,将结合珠蛋白(Hp)分为三种型。
 
1962年,Harris等用淀粉凝胶电泳检出血清拟胆碱酯酶的几种变异体,1963年,Hopiknson等人应用淀粉凝胶电泳检出了红细胞酸性磷酸酶(EAP)的五种表现型。结果促使血清型和酶型的检验迅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