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亲子鉴定结果是否被认可的问题
2017-04-04 15:11 机构:DNA亲子鉴定中心

  请问,鉴定中心的亲子鉴定报告结果其他国家承认吗?很多人都担心,做了亲子鉴定之后,得到的结果得不到公证的认可,从而使得这次亲子鉴定变得白费。其实这个问题很好理解,首先你去做的亲子鉴定机构必须是正规的,具备国家颁发的司法鉴定资格证书,而且你做的又是司法亲子鉴定,那么这个结果肯定是合法的,而且在全国有效。如果是没有司法鉴定资格证书的“野鸡”机构,那么做出来的肯定是不承认的,结果只能供自己参考。

  一般个人鉴定不会承认的,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业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司法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司法用途(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即使出具的报告的文字可能不同,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看到您的报告上附有实验室印章,就会接受报告的鉴定结论,因此,DNA鉴定中心鉴定中心出具的正式鉴定报告,非常适合于办理移民的客户。拿上这份国际认可的鉴定报告,移民到哪个国家都不会有相关的问题。所以,DNA鉴定中心的报告拿到国际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被认可的。

  由于鉴定结果本身具有一定的证据属性,所以这个问题首先要摆在证据的角度来看。从现有的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律来看,有条文或权威司法解释表明“亲子鉴定”可以作为法定证据使用。我们平时接触的证明材料多种多样,但是,只有那些法律认可并由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作出的证明材料,而且是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证明材料,才有可能作为法定证据来使用。可以说“亲子鉴定”的效力目前大多还是体现在伦理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情况出现的不多。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这就意为着你自己确信你与某个家庭成员确实有血缘关系,然后你做出某种伦理层面的举动,比如不再承认他是你的父母或子女,但于法律关系而言,尚有很多问题值得思考,如在法律上能否因“亲子鉴定”结果否定了血缘关系存在就否定法律上的父母或子女关系。由此引伸出“亲子鉴定”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来否定法律上的亲属身份关系?笔者认为,“亲子鉴定”结果在诉讼当中应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其直接证明效力只能停留在证明是否具有血缘上的身分关系,而且一般是伦理层面上证明,如要超出此证明力,就需与其他证据来形成证据链。尤其是不能仅凭“亲子鉴定”结果就否认鉴定人之间法律上的父母或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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