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亲子鉴定的误解,怎么正确看待亲子鉴定
2017-04-02 15:09 机构:DNA亲子鉴定中心
    现在的人们对于亲子鉴定有很大的误解,最重要的一点是,很多的人都只认识亲子鉴定就是鉴定“小三”的,鉴定妻子有外遇的,这一点,似乎真的成为了亲子鉴定的代名词。比如当我们听到某某做了亲子鉴定的时候,我们第一感觉就是认为这个女的不检点水性杨花,和多个男人发生性关系。但是亲子鉴定的作用其实远远不止这些,它的作用还能表现在司法,上户口,亲缘认定等等很多地方,如在灾难寻亲认尸(如地震)、寻找被拐骗儿童,帮助被侮辱的女性要找出证据,如果等到孩子生下来,这对受害女性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这辈子在心灵上造成了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痕。广东DNA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的工作人员总结了几点关于亲子鉴定的误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人们对于亲子鉴定的误解有多深:
 
  误解一:亲子鉴定就是验血型。
 
对于亲子鉴定的误解
 
  应该说亲子鉴定是始于验血型,但血型鉴定有其先天不足。由于人群中的血型多态性较差,不同人之间血型相同者较多,因而要做到精确鉴定,必须检查更多的项目。再说血型鉴定的材料是蛋白质,而蛋白质容易变质;且对鉴定材料要求较高,取样量又多,如果当事人一方已死亡,就难以取材。目前DNA分型正在取代血型来作亲子鉴定,特别就是利用聚合酶反应技术,DNA亲子鉴定不仅精确度大大提高,而且一滴血、一颗牙齿、一块骨骼、一根头发均可做亲子鉴定。
 
  误解二:亲子鉴定排除是绝对正确的,认定是相对正确的。
 
  自从采用DNA亲子鉴定技术以后,不仅亲子排除的准确率达到100%,亲子认定的准确率也接近100%,因此,DNA亲子鉴定技术几乎可以做到“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人们对亲子鉴定的要求可以追溯到古代。早在1000多年前,我国宋代法医就有关于子女认领父母遗骨的记载,认为子女血滴在父母骸骨上,如“血沁入骨”,则为其父母,“血无入骨”则无亲缘关系。
 
  误解三:只要能做血型检查的部门就能作亲子鉴定。
 
  DNA亲子鉴定是一门技术性相当强的工作,不仅对仪器设备,还是工作人员要求都很高,而且还应具有对检验结果正确分析和判断的能力。为了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公证和权威性,委托人最好选择有关政法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因为有相当一部门事件会涉及法律纠纷,经政法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较为客观,准确、公证,否则容易导致旧疑未释,又舔新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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