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有什么要求
2016-09-13 09:33 机构:DNA亲子鉴定中心
    在现实中无论是民事纠纷还是还是刑事案件,司法亲子鉴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常见情况如遗产继承权确定、离婚案件中抚养权归属、移民公证中血缘关系的认定、户籍申报、非婚生子女身份的确认等。然后就是刑事案件中寻找根据线索寻找凶手,可以说是刑事案件中破案比不可缺少的“利剑”。鉴于司法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庭证据使用。市民在选择亲子鉴定机构时,一定要选择具有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经国家司法部门登记在册的正规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亲子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司法亲子鉴定具体要求如下: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接受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或者户口本)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4、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者律师事务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申请原因等等;
 
  5、按照司法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必须亲自到鉴定机构接受现场采样并做相关图片和图像记录。
 
 
    司法鉴定受理,实质上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与鉴定委托方经过协商所达成的一种鉴定委托协议。因此,鉴定受理过程必须按签定合同的内容要求,双方就有关鉴定的事项认真进行审查、协商。决定受理前,双方要共同办理以下事宜:

    1、受理方查验司法鉴定委托书,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听取委托方与鉴定相关的案情介绍和鉴定的具体要求。但委托方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

  3、双方共同审查、核对鉴定材料(含检材、样本、样品等)的名称、来源、提取固定方法、产生的时间、数量、质量、性状、保存状况等。鉴定委托方要对鉴定材料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要对每件(份)材料的来源情况予以说明并签名确认。受理方应逐一核实有关情况并对鉴定条件表明态度。

  4、根据鉴定材料的状况共同商定鉴定要求。受理方审查鉴定材料后...... 补充回答: 司法鉴定的程序? 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重新鉴定: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四)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七)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司法鉴定机构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拟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文书、检验报告、勘验检查记录、医疗病情资料、会计资料等材料作文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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