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亲子鉴定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2016-12-20 11:20 机构:DNA亲子鉴定中心

  涉及亲子鉴定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是,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在进行亲子鉴定之后,必然会产生两种法律后果:

 
  一种是皆大欢喜型,即经鉴定“父”与“子(女)”存在血亲关系,那么,原存在的人身关系、亲属关系以及财产关系等都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也不会直接产生任何的法律后果。
 
  另外一种就是反目成仇型,经鉴定“父”与“子(女)”确实不存在有血亲关系,那么从法律上讲,必然会产生较多的法律问题,如当男方得知自己视若珍宝的孩子非自己亲生时,往往会将妻子告上法庭,并且要求赔付精神损失费、对非亲生子女的抚养费用等等。那么,涉及亲子鉴定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注意为当事人保密
 
  因为亲子鉴定涉及原夫妻双方的隐私,对孩子今后的成长及生活可能不利,因此在审理时应依法不公开审理,有关鉴定报告应予保密,在有关的法律文书的表述中应注意措辞。
 
  2、应尽量进行调解结案
 
  在处理婚姻案件中涉及亲子鉴定问题的,考虑到上述所论述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从有利于团结和睦和社会稳定等情况出发,人民法院在具体处理时应尽量多做调解工作,尽可能调解结案。
 
  3、单独就亲子鉴定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在当前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仅就亲子鉴定问题起诉的,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不应予以受理,可告知其向其他有关部门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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