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随着婚外性行为的增加、非婚生子女的频繁出现,夫妻间的忠诚和信任受到挑战。此外,还有部分父母发现孩子长大后,越来越不像自己,于是因怀疑孩子非自己骨肉而做亲子鉴定的案例越来越多。 除了由于特殊原因而去做亲子鉴定外,由于不信任去做亲子鉴定,都会对婚姻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带来家庭破碎。对女方来说,就算结果证实了孩子和父亲有血缘关系,心灵上也会永远留下伤疤。丈夫不信任自己,这是多么让人心寒的事情。况且一个人的忠贞,绝不是一次亲子鉴定所能证明的,就算鉴定结果为亲生,谁又能保证妻子今后不“红杏出墙”?
1、男方或丈夫向法院提出要求作亲子鉴定
这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发生较多,主要是由于男、女双方在生育子女中的特殊地位决定的。男方提出申请亲子鉴定的目的或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可以在处理婚姻纠纷中处于主动地位;
二是可以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可以不抚养小孩,有的甚至对以前抚养小孩的费用要求女方支付;
三是有的男方认为可以因此解除其小孩是否为其所生这一“心病”。
2、女方主动提出要求作亲子鉴定
在涉及婚姻案件时,女方主动提出其婚内所生小孩不是其丈夫所生,若男方不予认可,女方即提出申请,要求作亲子鉴定。其原因主要是:
一是女方要抚养小孩,且其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二是女方另有隐情,如该子女的亲生父亲为抚养小孩对女方提出要求等。这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较少。
三是女方在追索子女的抚养费纠纷中向法庭申请要求确定某男性为该子女的父亲,从而提出要求作亲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