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DNA亲子鉴定,实际上是一种“三联体”鉴定,鉴定时必须提供母亲DNA样本、假定父亲DNA样本以及胎儿样本,三者缺一不可。母亲DNA样本和假定父亲的DNA样本,提供常规样本(血痕、口腔粘膜细胞或者带毛囊的毛发)即可,当假定父亲的常规样本不便于提取时,也可以退而求其次,选择特殊样本,如嫌疑父亲嚼过的口香糖渣、用过的牙刷或者创可贴、抽过的烟头、口杯、吸管、鼻血、纯精斑等等。
至于胎儿的DNA样本,则是通过两种途径获得:羊水穿刺检查和胎儿绒毛取样,而并不是通过母血。
1、羊水穿刺检查
羊水穿刺步骤如下。具有适应症的孕妇先做B超,确定胎盘位置、胎儿情况,避免误伤胎盘。如无B超,触诊寻找囊性感大、易触及浮动胎体的部位,也可避开胎盘。选好进针点后,消毒皮肤,铺消毒巾,局部麻醉,用带针心的腰穿针在选好的点处垂直刺人;针穿过腹壁和子宫壁时有两次落空感,取出针心;用2毫升注射器抽吸羊水2毫升,弃去,此段羊水可能含母体细胞;再用20毫升空针抽吸羊水20毫升,分别装在2支消毒试管内,加盖;取出针头,盖消毒纱布,压迫2-3分钟,孕妇卧床休息2小时。取出的羊水离心5~10分钟,以上清液做生化试验,沉渣做细胞培养,或提取DNA用。
2、胎儿绒毛取样
绒毛取样的方法有两种:经宫颈取样和经腹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