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亲子鉴定上户口政策有哪些?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有些人没有按照正常程序结婚生子,因此生下来的小孩就无法上户口,如何让他们摘掉“黑户”的帽子,从而顺利“转正”,是国家和政府一直以来努力解决的大问题。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1月14日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明确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对于长期以来望“户”兴叹的无户口人员来说,此次发布的意见成为一道曙光。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针对无户口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落户方案: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超生”、非婚生育的,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申请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再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落户。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当事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户口簿申请落户。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公证书、收养人户口簿申请落户。
结束语:关于“做亲子鉴定上户口政策”,就介绍到这里。上户口亲子鉴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也是在中国独特的户口管理制度下衍生出的一项亲子鉴定业务,在亲子鉴定领域应用非常广泛。最后,小编提醒大家,如果是因为上户口的原因而需要做亲子鉴定,请务必选择一家正规、国家认可的亲子鉴定机构,以保障亲子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权威性以及鉴定报告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