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有权利给孙子做亲子鉴定吗
2016-11-28 09:21 机构:DNA亲子鉴定中心

  案例:河南的一位李奶奶有一个孙子,她怀疑儿媳在和儿子结婚的时候出轨了,但是因为一场车祸躲去了儿子的生命,现在儿媳准备改嫁,要带走儿子的所有财产,李奶奶不同意,因为她觉得孙子长的不像他儿子,怀疑当初儿媳出轨了,于是决定先做个亲子鉴定在看看情况。请问,奶奶有权利给孙子做亲子鉴定吗?

 
  专家回答:
 
  亲子鉴定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的鉴定。
 
  奶奶有权利给孙子做亲子鉴定吗?据DNA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所的律师介绍,亲子鉴定,必须经委托人父亲、母亲、孩子三方同意,申请亲子鉴定的主体是夫妻一方,奶奶无权申请亲子鉴定。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做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1、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
 
  2、一方当事人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做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最后,DNA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所的专家强调,否认亲子关系是一项非常严肃的问题,即或男方活着对上述案件,我们必须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出发作出正确的处理。现在男方不在了,更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出发作出正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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