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性亲子鉴定的原因有哪些?民事亲子鉴定在司法上面必须有充分正当的理由才能启动,而且必须有其他证据支持,譬如确定孩子抚养费。但是如果是用于个人亲子鉴定,只需要提供一个样本就行了,无需任何证件,民事亲子鉴定现在的用途很广泛,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不少便利。
民事性亲子鉴定的原因有哪些?
(一)为消除怀疑
有的丈夫因孩子长相、性格、脾气不像自己,有的则因生理原因或年龄认为已无法正常生育子女而配偶或情人却生下了孩子,有的因妻子的受胎日期或分娩日期与自己估算的有差异而怀疑孩子为自己亲生的。例如,一矿工因自己个子矮、容貌比较丑陋,而儿子却个头很高、相貌英俊,从而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经鉴定儿子确实是亲生。
有些夫妇因孩子智商、体型特征(如夫妻均正常,孩子却为六指头;夫妻都为双眼皮,而孩子却为单眼皮)与夫妇俩本身有明显差异而怀疑。江苏省人民医院曾遇到一对夫妇:夫妇二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但孩子却出奇的“笨”,因而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或者是出生时在医院抱错了。鉴定结果证明孩子确实是自己的。
目前,也不少个人出于无端怀疑,一些夫妇在孩子出生不久后,有的甚至是十几年后无根据怀疑孩子是在医院出生时在产房调错了,要求做亲子鉴定解开谜团。
(二)社会舆论及家庭成员的压力
有的可能因同事、邻人、朋友、同学的一句玩笑,说者无意,听者有意,从而在心里真正审视、怀疑。有的则是朋友的提示、周围人的輿论压力、父母因怀疑妻子进而怀疑孩子的身世而要求做鉴定。一中年男子由于儿子长得不太像自己,厂里不少人对他和儿子指指点点,多年来在厂里一直抬不起头来。他尽管相信妻子是非常爱自己的,而他也很爱儿子,但他仍去做了亲子签定,结果证实孩子是他亲生的。
(三)证明清白
一些女性见丈夫对自己和孩子态度反常,疑心重重,为维护自己的尊严,化解猜疑,而主动或被迫做鉴定以示清白。也有通过亲子鉴定为男子洗刷冤耻、还其清白的。一妻子因无生育能力同丈夫领养一女儿。随着孩子长大,发现女儿在容貌和性格上都与丈夫相像,于是怀疑孩子为丈夫与她人所生而以领养名义领回来的。于是在偷拿到丈夫的血液样本后带着孩子去做鉴定,结果证明了丈夫的“清白”。
(四)明确责任归属
通过亲子鉴定。明确当事人的身份,并由此承担或解除相关的法律责任。从与孩子的关系看,又将当事人分为男方、女方、第三方。
(五)遗产继承
非婚生子女以及因各种原因无法证明其真实身份的婚生子女、遗嘱规定者,需通过亲子鉴定获得身份证明以合法地继承遗产。
(六)偶因
因偶然原因如体检、治病等而发现血型、疾病不符合遗传规律进而去做鉴定。一丈夫因儿子不慎摔伤住院,急需输血,发现父母的血型均不符,事后便怀疑儿子不是亲生,要求做鉴定。结果显示存在父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