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两次亲子鉴定 孩子找到亲生父亲
25岁的小萍(化名)没想到,因为当年的一段情,毁了一个刚刚建立的家庭。昨天,深圳法院的办案法官说起刚刚判决的这起案子唏嘘不已:最可怜的是那个没满周岁的孩子,短短3个月内作了两次亲子鉴定,结果证明他的生父另有其人。
孩子不是亲生的
再过两个月,安安就满一周岁了。他很乖,陌生人稍稍一逗,他就会咬着胖胖的小手指对着别人笑。见过这个孩子的人都说,这是一个又好带又聪明的孩子。
安安今年2月出生在江西一家妇幼医院,据说属“早产”。生他的时候,母亲小萍只有25岁,父亲老范比小萍大8岁,因为喜得贵子,高兴得不得了,既疼安安又疼小萍。
然而,周围的人说圆脸高鼻的安安,怎么看都不像长脸阔鼻的老范,就连奶奶也心生怀疑。安安6个月大时,老范抱着他去深圳作了亲子鉴定,结论是:无生物学亲子关系。
面对这样的结果,老范一家无法接受。安安和小萍被老范从家里赶了出来,一个刚刚建立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
母亲去找旧情人
小萍带着安安来到深圳,因为她想起了一段往事:3年前,她在深圳打工时认识了大她19岁的老徐。老徐办了一家个体小厂,对她很好,两人曾租房同居过一段时间。小萍也知道老徐有家室,但她当时以为老徐会和她结婚的。
小萍说,她前年7月开始与老徐同居,去年6月与老范结婚,儿子安安是今年2月出生的。既然安安与老范无生物学亲子关系,那么孩子的亲生父亲就应该是老徐了。
小萍抱着安安去找老徐时,老徐一脸厌恶,大声对旁边站着的邻居说:“我怎么会认识这个女人?”
无奈之下,今年9月,小萍作为安安的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把老徐告上了法庭,要求老徐支付安安每月1000元抚养费,直到明年9月。
再作亲子鉴定
老徐收到法院送来的起诉状副本之后,赌咒发誓称“安安和我无关”。但他的家再也没平静过,老婆又吵又骂,18岁的女儿也拒绝与他讲话。
老婆要求老徐作亲子鉴定,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今年11月,9个月大的安安作了第二次亲子鉴定。这一次的结论是:老徐与安安的亲子关系概率值计算可达99.95%以上,因此可以认定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老徐成了被告,但他在法定期限内未作书面答辩。在庭审中,他说自己没有与小萍同居过,仅与小萍发生过性关系。去年秋天,小萍以怀孕为由向他要钱,他给了她3万元,小萍向他保证不再来纠缠他。就算自己与安安存在亲子关系,那3万元足已付清安安的抚养费。
老徐向法庭提交了由小萍出具的收条,上面写明:“我今天收到你30000元,从此与你无瓜葛,否则以拐骗罪论处。”但小萍在法庭质证时说:“这3万元是他给我的分手费。”
法院作出判决
近日,深圳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老徐对原告生母小萍所做的经济补偿,同被告老徐给付原告安安抚养费之间并不同一。
原告安安虽非被告老徐婚生,但两者之间亲子关系成立,被告作为原告的生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原告要求由被告支付自2008年9月起至2009年9月止的生活费,应予支持,但其诉请生活费每月1000元要求过高,应按照当地社会经济水平和原告的经济能力,酌定抚养费每月400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法院在立案审查时,曾向原告法定代理人小萍提出过,抚养费给付请求通常是到18周岁止,但小萍坚持只诉请1年。因为明年9月以后的抚养费可另行再诉,法院因此就针对原告的诉请作了审理和判决。
关于亲子鉴定相关法律
我国目前涉及亲子鉴定的唯一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该批复规定,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根据该解释,亲子鉴定应以自愿为原则,当一方当事人拒绝配合时,法院是不能强制当事人去作亲子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