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祖归宗父亲过世如何做亲子鉴定?很多人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而不能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或者找到以后不敢相认,还有的找到父亲的时候已经过世了,这时候认亲就有麻烦了。一般来说私生子是没有出生证明的,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做亲子鉴定了。
举例来说,当婚外子女想要通过做亲子鉴定认祖归宗,而父母已经亡故,若经由当事人之间的同辈鉴定,称作“手足鉴定”,包括兄弟姐妹等。若主张同父或同母则称作“半手足鉴定”。此种“手足鉴定”与“半手足鉴定”,如仅做短相连重复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STR1)鉴定,而最后计算出来的指数不高,并不能据以绝对排除其手足关系,即无法鉴定证明他们一定“不是”源自于同一个父母,必须辅以Y STR、粒线体DNA(mitochondrial DNA;mtDNA)、X STR才能下结论。无论何种血缘关系的鉴定,其大前提是,婚姻内的人也就是被鉴定人或当事人,必须要配合,如果鉴定对象一直都不愿意出来的话,而且也无法强制请他出来,可能婚姻外的人想以DNA鉴定确认身分的这个想法就会落空。
如果是婚姻关系内的人,认为婚外子女是为争夺财产或是别有目的而拒绝。那么这问题不就无解了?
若事已至此,将会进行亲子关系的诉讼程序,判断在司法的过程里面是不是能够取得有利的地位,或是有利的左证。当取得有利的左证之后,如果由家事法庭的法官认可,就会形成某一种拘束力,并依法请当事人来接受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