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亲子鉴定产后需要重新做吗?肯定是不需要的,在怀孕一段时间以后,受精卵就发育为具有DNA信息的胚胎组织。并且,胚胎组织会与浸泡其中的羊水进行一定的物质交换。所以,羊水中含有大量胚胎组织的脱落细胞,这些细胞中含有胎儿的DNA信息,因此,孕妇产前亲子鉴定可采用羊水穿刺的方法采集羊水提取胎儿DNA与待定父亲的DNA比对达到亲子鉴定的目的。而且这种鉴定方式的检测结果与胎儿出生后的鉴定结果完全一致,一样准确可靠。
根据胎儿DNA样本的不同,产前亲子鉴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流产胚胎组织鉴定
流产可通过刮宫处理的胚胎组织提取孩子样本,从而进行DNA鉴定,来判断孩子与“嫌疑父亲”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这种情况的产前亲子鉴定比较少。
2、胎儿绒毛亲子鉴定
这种情况一般是怀孕8-13周进行的鉴定,需要母亲参与绒毛穿刺检测,检测的同时,需要提前对医生讲明提取样本意图,以免在提取过程中出现样本污染情况。
3、产前羊水亲子鉴定
这种情况是目前做产前亲子鉴定做多的,要求怀孕14-28周,在指定医院做羊水穿刺手术(对胎儿无影响),提取羊水参与鉴定,从而判断孩子与“嫌疑父亲”之间是否有亲子关系。
亲子鉴定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近几年来,亲子鉴定的“时间段”出现了越来越靠前的趋势,针对胎儿的产前亲子鉴定目前在全国都迅速升温,国家而对于胎儿的生命权的界定更是一个法律空白。目前在我国,堕胎是一种个人行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堕胎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只是从道德方面来说,堕胎还存在很大的争议。胎儿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也不存在享不享有“生命权”的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对胎儿的“生命权”作出相关的规定。所以,不少专家认为,对于这种新出现的社会现象,应该尽快从法律上去规范,出台一些规定来管理亲子鉴定行为。目前,有些省市已经叫停私人亲子鉴定,要求必须要有司法机关的委托书才能做相关的鉴定,就是一种尝试。